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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:: 臺北市松山區健康國民小學

最新公告

微型電動二輪車(原稱電動自行車)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~

{{ $t('FEZ001') }} 生教組

{{ $t('FEZ002') }} 學務處|

微型電動二輪車(原稱電動自行車)自113年11月30日起納管,未掛牌上路,警方將依法取締。


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 應遵守之規定:

駕駛人需年滿14歲,需配戴合格安全帽、不可騎上人行道及自行車道(河濱自行車道除外)、不得 載人、最大行駛速率為25km/h以下、不得擅自改裝電子控 制裝置或原有規格、不可酒駕與毒駕,須依規定停車並遵 守交通標誌標線號誌駕駛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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{{ $t('FEZ004') }} 2024-11-06|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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